一、軟件著作權的定義
計算機軟件是指計算機程序及其有關文檔。計算機程序是指能實現一定功能的代碼化指令序列,或者符號化語句序列。文檔指用來描述程序的內容、組成、設計、功能規格、開發情況、測試結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資料和圖表,如程序設計說明書、流程圖、用戶手冊等。
二、軟件著作權的作用:
1、在發生軟件著作權爭議時,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是主張軟件權利的有力武器,同時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,請求司法保護的前提。
2、在進行軟件版權貿易時,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作為權利證明,有利于交易的順利完成。同時,國家權威部門的認證將使您的軟件作品價值倍增。
3、申請人可享受產業政策所規定的有關鼓勵政策、例:軟件產品登記(減企業增值稅),軟件企來認定(減企業所得稅)。
三、軟件著作權的申請流程

① 指導客戶準備著作權登記時所需要的全部申請文件
② 通過電子申請系統向中國版權保護中心提交申請文件
③ 版權登記中心在規定的期內予以受理,并發出受理通知書及繳費票據
④ 版權中心在受理之日起35個工作日完成審查,并予登記公告發布3個工作日后,發出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
四、需要準備的文件
1、計算機軟件登記申請表
2、委托書
3、著作權歸屬協議
4、計算機源程序
5、軟件說明書
◆ 應提交在線填寫的申請表打印件,請勿復制、下載和擅自更改表格格式,簽章應為原件。
◆ 一般交存:源程序和文檔應提交前、后各連續30頁,不足60頁的,應當全部提交。注:申請人若在源程序和文檔頁眉上標注了所申請軟件的名稱和版本號,應當與申請表中相應內容完全一致,右上角應標注頁碼,源程序每頁不少于50行,最后一頁應是程序的結束頁,文檔每頁不少于30行,有圖除外。
◆ 申請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(單位的需蓋公章)。
◆ 企業法人單位提交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的復印件;
◆ 事業法人單位提交有效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的復印件;
◆ 社團法人單位提交民政部門出具的有效的社團法人證書的復印件;
◆ 其他組織提交工商管理機關或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復印件;
◆ 著作權人為自然人的,應提交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證復印件(正反面復印);并需提交非職務開發保證書或非職務開發證明。(可以到軟件登記申請須知中下載《非職務開發證明》和《非職務開發保證書》)。
◆ 著作權人為外國自然人的,應提交護照復印件,及護照復印件的中文譯本,并需翻譯者簽章。同時,需提交非職務開發保證書或非職務開發證明。
◆ 著作權人為香港企業法人的,應提交注冊登記證書和有效期內的商業登記證書正本復印件, 并需經中國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師公證。
◆ 著作權人為臺灣企業法人的,需出示經臺灣法院或公證機構認證的法人身份證明文件,填寫并提交《臺灣法人證明》。
五、注意事項
◆ 申請著作權登記的軟件的全稱。軟件全稱應簡短明確、針對性強,各種文件中的軟件全稱應填寫一致。可參考軟件行業協會發布的:品牌 + 產品用途與功能+“軟件”的命名規范;(目前以軟件、系統、平臺、插件、中間件等結尾的軟件名稱可以申請,如以工具、計算、系列等結尾軟件名稱需慎用)
◆ 申請登記軟件的版本號。(版本號應按規范填寫,如V1.0或1.0這兩種模式)